公司擅自延长员工试用期可以索赔么?

11-03-15 南昌兼职网-0791work.com 浏览次数:
赔超过试用期的月薪补偿。请问我这样算来是超过了几个月?应该补偿几个月?是按试用期工资补偿还是按转正工资补偿?

    (四)现在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是:1.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,但实际上公司已经签了证明我合格的转正协议;2.我的设计水平有限,考核不合格。但这项我早在应聘时候就说明过,我是做过程开发不做设计开发的。根据劳动法这也不能作为一个理由来解聘啊。

    (五)这个公司无加班费,加班还要自己掏钱吃晚饭。

    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我的情况,谢谢!

[专家答复:] 

    你们公司的很多做法是错误的。对此,我们就以下几个问题来分析一下: 

    (一)离职手续 

    我们先不讨论是否可以让你离职的问题,单说单位办理离职,就存在一些问题。据你所述,部门领导担当了通知的角色,通知你不符合他们的要求,同时没收了你的电脑,撤除了你的宿舍和网络。这样的离职手续不够正式。至少你要向单位索取一份书面的通知,以保护自己的权益。防止单位在未来说你是自己旷工导致的辞退。同时,单位应当有离职交接手续,包括部门内的工作交接、行政交接、财务确认,以及最后人事出具离职证明。 

    (二)试用期延长 

    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。但是,该法又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。所以绝对不可以延长试用期的观点,是不对的。

    用工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变更试用期。当然延长后的试用期总共不能超过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的上限:三年的劳动合同最多可以设立六个月的试用期。不过,你们单位的手续又存在问题。

    人事让你自己写了一份延长试用期的说明,没有双方签章,也没有一式两份,是否可以认为是变更劳动合同,形式上存在瑕疵。不过你也要作好准备,毕竟单位在说明上盖个章很方便,届时就形成了协议。至于没有一式两份,单位只需要说已给过你一份,你自己没拿出来,或者你自己遗失了,就可以解释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因此,对于试用期延长是否有效,单凭说明不是合同的论点,存在很大变数。最坏的结果是,六个月的试用期最终得到法律认可。&n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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