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3月1日起,南昌市的所有导游,无论专、兼职都需凭《南昌市专职(或兼职)导游员2004年年审合格证》和导游证带团。专职导游无证带团、凭证为非挂靠旅行社带团、社会导游人员无证带团等,将受处罚。
同时,为避免“黑导”的出现,南昌市要求社会兼职导游于2月28日前统一挂靠南昌市洪城导游管理中心,由该中心为导游员办理IC卡变更挂靠单位手续。逾期未办理者,将不能为旅行社带团,不能通过导游证年检。导游人员违规,旅行社可直接向旅游局质监所书面报告,经核实后向全行业书面通报处罚决定,包括“警告、暂扣导游证、罚款、吊销导游证”等。